2013年9月8日星期日

我的原則

08 Sept 2013

我想我的感受對他來說是已經是毫無意義吧?

只不過是接/ 送回Tigger,這個動作不用1分鐘已經完成,但一定要以這樣的姿態出現?

這兩天我才發覺,10個月來的傷痛從來沒有減退。

阿姐說過是會傷心的,但一定會痊癒,那時我沒有出聲,這個道理我明白,但究竟要幾耐?

我愈來愈明白,他當時並不是不懂做,只是他不會為我而做。

朋友說,他和我分手不可說是錯,最錯是他的處理手法,完全沒有顧及我的感受。朋友說得對吧?只是,我完全沒有還擊之力。

他說他女朋友不好受要我搬回所有東西,我就搬,他說要我放下鎖匙,我就放下。但,文件還沒有辦妥.....朋友應該覺得我很逆來順受吧?

 不過,我想再做多次,我還是會這樣做。

 即使我自己不快樂,也絕不去打擾別人的幸福,這是我的原則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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